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民眾常誤以為包裝標示為「低酒精」或「調酒」等飲品不屬於「酒類」,所以越來越多旅客返國時會攜帶啤酒、梅酒、沙瓦等含酒精飲料入境,基隆關表示,超量攜帶未申報的酒類遭海關查獲後,將會依法裁處,基隆關籲請民眾注意,以免受罰。
疫情過後,搭船出遊的民眾增多,許多民眾在回國時,會超量攜帶啤酒、梅酒、沙瓦等含酒精飲料入境,且未向海關申報,基隆關表示,依據菸酒管理法規定,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零點五的飲料即屬於酒類,民眾在攜帶含酒精成分飲料入境前,應先確認酒精濃度、免稅及限量規定,避免超量攜帶且未依規定申報,一旦遭海關查獲後將會依法裁處。
基隆關說,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入境旅客年滿十八歲始得攜帶酒類產品,自用免稅數量為一點五公升(不限瓶數),可直接走「綠線檯」免向海關申報,如攜帶超過免稅數量,入境時應走「紅線檯」向海關主動申報。
基隆關說,酒類五公升(不限瓶數,但攜帶未開放進口大陸地區酒類限量一公升)限量內,扣除上述免稅酒數量,可向海關申請補稅放行,超過上述限量者應檢附酒類進口業許可執照,向海關申報進口,或就超過部分辦理退運或以書面聲明放棄。
基隆關再度籲請旅客,攜帶超過免稅數量酒類未向海關申報者,依據菸酒管理法及「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規定,超量部分由海關沒入,且酒精成分超過百分之十者,每公升處新臺幣二千元罰鍰,酒精成分百分之十以下者,每公升處五百元罰鍰,旅客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