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藝人閃兵案延燒,新北檢警展開第三波搜索。內政部二十一日表示,扣除新北地檢署三波偵辦案件,還有九十二案疑似涉及以高血壓逃兵役案件,已函送所轄十六個地檢署偵辦;意圖避免徵兵處理及意圖妨害兵役情形,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進行總質詢,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質詢時指出,藝人閃兵頻傳,又有多名藝人被約談,甚至上手銬,其中有些人服過替代役,也被認為是閃兵,是否在替代役的資格審查上有漏洞。
列席備詢的行政院長卓榮泰回應表示,無論是服兵役還是替代役,服務的種類不同,都是憲法規範的國民應盡的義務,他認為站在國民的立場或國家的立場,應該要勇敢承擔義務。在執行過程當中,相信檢警自有衡量。
法務部長鄭銘謙則指出,是拘提不是逮捕,這是進行好幾波的妨礙兵役案件的偵辦。他認為此風不可長,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憲法也有規定。兵役制度不是法務部主管,檢察官是以妨礙兵役、偽造文書進行偵辦,尊重檢察官的職權。
內政部指出,全案起源於一一四年清查役男疑似以重度高血壓逃避兵役案,經比對與新北地檢署六月十六日偵結假造高血壓逃兵集團起訴案件發現,部分涉案役男與所清查個案具有高度共通性共九十二案,於九月中旬啟動行政調查,並函送所轄十六個地檢署偵辦,及副知縣市政府。
內政部役政司表示,一一四年已清查出一百二十多件逃兵役案件,扣除新北地檢署三波偵辦案件,還有九十二案疑似涉及以重度高血壓手法逃兵役,已函送給各地地檢署偵辦,役政司會持續清查,只要發現相關案件就會函送檢方偵辦。
內政部說明,十月一日已再次邀請縣市政府召開役男意圖避免徵兵處理之行政調查作業說明會;並於十月二十一日依據新北地檢起訴書,函請縣市政府依行政程序法第一一七條、第一一九條規定,請原處分機關撤銷原本被判免役的行政處分,戶籍地政府儘速徵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