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工旅處二十八日在縣務會議上報告指出,取得屋頂型太陽光電設備登記之民眾,最高可申請三十萬元獎勵金,且可追溯到今年一月一日(含)以後設置的民眾,受理申請期間至今年十二月五日或補助經費三千六百萬元用罄為止。
由於宜蘭天氣多雨,不見得適合申請太陽能發電,而且住戶也擔心頂樓加蓋的屋頂,屬於建築違規,一旦申請太陽能發電補助,恐遭政府機關開罰。縣府表示,由於這是第一年試辦補助家戶設置,針對加蓋的頂頂都能夠申請獎勵,不會牽扯上違建問題。
工旅處表示,依據「一一四年宜蘭縣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補助辦法」,於宜蘭縣轄內私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即日就可提出申請,申請者建築物屋頂面積限一千平方公尺以下,依裝置容量每瓩獎勵三千元,不足瓩部分不予獎勵,單一幢建築物累計獎勵金不得逾三十萬元。如果是連棟建築以「先送先補助」原則,直至補助額滿為止。
工旅處指出,這項補助辦法可追溯到今年一月一日以後已經取得太陽光電設備登記民眾,縣府將直接聯繫通知郵寄申請,而正在興建或未興建者,可併同設備登記作業一併提出申請,有興趣民眾可撥打申請專線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