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朝野立委三十一日支持並肯定行政院會本週通過《刑法》、《刑法施行法》及《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藍委指出,行政機關「速度太慢、跟在立法院後面」,不應讓行為人藉精神病逃避刑責,綠委也提醒,長期監禁並不能達成矯正與教化目的,若只是形式上的懲罰,反而失去刑罰的正當性。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自己早在行政院提出草案前即推動「無期徒刑分級制」,主張應依個案惡性與犯罪情節,由法官判定假釋可能性,而非一概以二十五年為標準。他並認為,不應讓行為人藉精神病逃避刑責,精神鑑定制度應更嚴謹、標準化。
吳宗憲強調,對精神障礙者不科處死刑是國際趨勢,他個人支持,但必須防止濫用。他舉例指出,有些人可能預謀犯罪並刻意長期就醫以製造免責條件,因此鑑定程序必須建立明確規範與多層審查機制,避免有人「取得殺人免責的牌照」,破壞司法公信。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指出,對於欠缺責任能力者,不科處死刑符合法治原則,也反映司法文明的進步,但政府應同步建立治療與復歸機制。他表示,若行為人無法辨識行為後果,長期監禁並不能達成矯正與教化目的,只是形式上的懲罰,反而失去刑罰的正當性。
鍾佳濱強調,修法並非縱容犯罪,而是要讓刑罰在懲罰之外,也具備教育與矯治功能。司法體系應建立完善的醫療、輔導與復歸制度,使精神疾病患者在司法與醫療之間獲得合理處遇,既符合法治國原則,也能兼顧社會安全與人權保障。他表示:「刑罰的目的是矯正與教化,而不是讓無責任能力者永遠受困於形式的懲罰。」
朝野立委普遍認為,此次修法方向符合國際潮流,兼顧人權與正義,但仍須在精神鑑定、長期監護與社會安全之間取得平衡,確保制度設計周全,避免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