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 鹿潔身遭彈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鐵普悠瑪列車前年發生翻車事故,造成十八死、二百多人受傷的重大意外,監察院調查後,十日全數通過對交通部台鐵局前局長鹿潔身、前副處長柳燦煌及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等三人的彈劾案,並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去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四時四十九分,自新北市樹林站啟程的台鐵六四三二車次普悠瑪號列車,行經宜蘭縣新馬車站月台前,因彎道過大造成八節車廂出軌,釀成十八人死亡、二百餘人輕重傷的事故。
 本案由監委李月德、方萬富、江明蒼、陳慶財、章仁香負責調查。
 彈劾文指出,當時該列車動力時有時無,司機員於八堵站起四十三公里處擅自關閉ATP遠端監視系統,關閉後未通報,也未依規定重啟,造成列車以時速一百四十一公里高速進入新馬站月台前彎道,致車廂出軌而釀禍,財務損失初估九點五八億元。
 監委表示,鹿潔身曾歷經大里重大行車事故,卻未記取教訓,體認ATP及遠端監視系統對行車安全的重要性,卻未建立完善人員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單位橫向整合等,疏於善盡指揮監督之責。
 監委指出,柳燦煌為本案電聯車辦理採購的機務處副處長,卻疏未審查日車公司提供的測試程序書,僅將列車防護無線電及行車調度無線電話列入檢查程序,未將購車規範、車上台功能的ATP遠端監視系統列入檢查項目及標準,致該系統未作動。
 吳榮欽為本案電聯車試車計畫專案小組成員,未於台鐵局傾斜式電聯車一百三十六輛購案測試檢討報告會議中,將ATP遠端監視系統列入缺失改善研討項目,致未能發現ATP無法有效作動,且未細究六百餘筆ATP故障通報,確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