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竹田鄉長吳振中因案判刑停職 縣府派員代理

屏縣竹田鄉長吳振中因案判刑停職,縣府指派文化處副處長方慧茹代理鄉長。(記者鄭伯勝翻攝)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屏東縣竹田鄉長吳振中因貪瀆案件經屏東地院判處有期徒刑,屏東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立即予以停職,並指派縣府文化處副處長方慧茹代理鄉長,並訂於十一月五日上午在竹田鄉公所舉辦交接典禮,將由縣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主計處監交。

縣府表示,方慧茹副處長,歷經枋山鄉公所辦事員、課員、托兒所所長、清潔隊隊長、行政室主任、長治鄉圖書館館長,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專員、藝推科長、副處長,並辦理屏東市勝利星村活化,公務年資二十年餘,期許借重方慧茹副處長豐富的地方政府經驗,在方慧茹代理鄉長帶領下,維持竹田鄉鄉務運作,並讓縣府在竹田的建設繼續推動,讓竹田發光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