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欠罰鍰繳不出 男遭扣車急向老闆調頭寸

執行人員扣得張男機車後,張男後續也向老闆借錢償還欠款。(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卅多歲的張姓男子欠繳停車費急交通罰單等一一一筆,另滯欠牌照稅、燃料稅及罰款等,合計滯欠一二六筆、計十八萬餘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七月欲扣押張男薪資未果,十月直接前往其工作地點查扣其機車。眼見執行人員「玩真的」,張男只好向老闆借錢、償還欠款。

張男於一一二至一一三年間駕駛汽車因未依繳交通行費或停車費、超速、無照駕駛;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等,為南市府交通局裁罰八萬八千五,另張還滯欠使用牌照稅、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汽車燃料使用費、公路法、廢棄物清理法等罰鍰,共計欠下一二六筆逾期未繳納,金額合計十八萬九一七七元。

案經南市府交通局等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收案後,查得張男健保加保於一家從事批發業商號,今年七月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張男之薪資,然而該商號未陳報扣薪結果,執行人員十月前往張男關廟住處查訪未遇,轉而至其工作處所,終於找到張男。執行人員現場查扣張男代步機車,眼見不繳納欠款機車也即將拍賣,張男才終於著手籌錢。

經向老闆借錢還後,本月六日張男終委由友人前往台南分署繳清欠款。台南分署強調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執行人員也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