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控守護幸福職場 與集團工會二次簽訂團體協約

兆豐金控守護幸福職場,張傳章總經理(左5)與集團工會張水駱理事長(右5)分別代表勞資雙方,簽訂第二次團體協約。(兆豐金控提供)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兆豐金控秉持打造幸福職場的集團理念,繼110年2月與集團工會首次簽訂團體協約後,12日與該工會續行簽訂第二次團體協約,以實際行動打造尊重、和諧的永續職場。兆豐金控表示,第二次團體協約進一步強化員工權益保障,將優於現行勞動法令之員工婚假請假相關規定、員工持股信託等納入協約條款,展現對員工福利的重視。

兆豐金控視穩定的勞資關係為企業永續經營的基石,積極提升員工權益,自113年9月起在既有的團體協約基礎下,秉持勞資互信互諒的原則,與集團工會展開協商,歷經充分討論後達成共識,並由兆豐金控張傳章總經理與集團工會張水駱理事長代表勞資雙方完成第二次團體協約的簽訂,協商過程體現勞資和諧、戮力落實照護員工福祉之一致目標。

兆豐金控指出,團體協約的順利簽訂,不但有助於提升企業內部運作穩定性,也有利於建立以信賴為基礎的企業文化,兆豐金控也將持續與工會攜手合作,共同營造安全、友善且具競爭力的職場環境,實踐企業永續與善盡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