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日提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張中央三級機關的獨立機關正副首長任命應經立法院同意後方能生效,強調此舉是為保障獨立機關的專業與去政治化,並比照一、二級獨立機關遴選機制。
翁曉玲說,既然是獨立機關的首長,就應該比照一級或二級獨立機關,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這樣做是為尊重專業與制度。至於外界關注修法是否針對黨產會,她回應表示,黨產會是否屬獨立機關仍有討論空間,修法目的並非特定針對任何單位。
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批評,中央三級機關人事屬行政權範疇,除非法律明定,立法院不得干預。吳思瑤指出:「翁曉玲一再擴大立院權限,試圖讓立委涉入行政任命,這已踩到違憲紅線。」吳思瑤認為,若立院可干預三級機關人事,將開啟政治介入專業的惡例,削弱行政體系運作效率。
吳思瑤強調,政府各機關應依憲運作、分權制衡,不應讓行政任命淪為黨派競逐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