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版財劃法出爐 雲林縣長張麗善盼政院「溝通非對抗」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針對行政院提出院版財劃法修正案,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盼行政院拿出誠意,積極與立法院在野黨團、各縣市政府溝通,如能達到彌補基本財政收支差額、保障農業縣重要指標,且各縣市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不低於一一四年度撥配水準等條件下,則樂觀其成。

張麗善指出,財劃法修正案從去年在野黨提出,歷經一年半,行政院過程中不願積極提出修法版本,而是將心思放在「大罷免」,甚至上週在野黨再次修正財劃法,卓榮泰院長仍聲稱將「全面應戰」。執政黨一再指控在野黨「修惡」財劃法,不但無法掩飾行政院責任,也無法獲得民眾的支持,根本之道還是在行政院應以「溝通」取代「對抗」。

張麗善說,行政院提出院版財劃法修正案,應尊重上週藍白兩黨通過的第二次財劃法修正案的精神,包括明定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補助款與計畫型補助款的權責,增訂中央對地方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十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平均值;各地方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核列數。

雲縣府表示,行政院版財劃法,如能優先彌補基本財政收支差額、保障基準財源,並考量農業縣的重要指標,且個別縣市的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不低於一一四年度的撥配水準,在上述條件都能滿足情況下,縣府樂觀其成。

針對普通統籌稅款分配指標,雲林縣主張「農林漁牧人口」指標權重應從十趴調高為十五趴、「農林漁牧產值」權重從十趴調高為十五趴,另建議人口數權重從三十趴調降為二十趴。

另也強調,雲林縣擔負國家糧倉,轄內六輕是亞洲最大石化工業區,但顯然目前財劃法未能體現雲林的特殊貢獻,建議中央在計畫補助上應考量雲林對國家的特殊性,核予雲林財力等級為第五級,並提高補助比率。再者賴清德總統和卓榮泰院長同意補助今年全國運場地雲林縣立田徑場十二億元,中央應儘速核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