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為全面強化道路交通安全、阻絕毒駕於道路之前,新北市警察局即刻全面配合警政署(20)日通令取締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新制,啟動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處置強力執法。並同步於昨(21)日晚間執行全市威力路(臨)檢勤務,共計動員389名警力,由各分局在全市重要路口計41處,展開高強度路檢與攔查,透過強勢執法作為,提升全市警力盤查密度,對形跡可疑、精神恍惚或駕駛行為異常者立即啟動快篩程序,迅速執行人車分離。新北市警局長方仰寧也將至三重分局主持擴大路(臨)檢勤教,宣示執法決心,新北警方將以最嚴格的標準、最快速的行動、最堅定的態度,全力向毒駕宣戰。

新北市警局指出,新式毒品唾液快篩僅需採集少量樣本,2至3分鐘即可得知結果,準確度高,且一次可檢測多種常見毒品反應,包括大麻、依托咪酯類、FM2、愷他命、安非他命、喵喵及鴉片等七類毒品,有助於員警第一時間掌握駕駛狀態,迅速執行「人車分離」,有效預防事故發生。

市警局提到,三重警分局亦於新制啟用近日建功,於昨(21)日凌晨三重派出所員警於轄內中央北路40號前,發現一名賴姓男子(43歲)深夜騎車未開頭燈,形跡可疑,遂予攔查,盤查對談時員警發現賴男戴著口罩不停咀嚼,引起員警注意,口罩一拉下,赫然發現賴男嘴裡含著電子煙和菸彈,一開始賴男故作鎮定,認為單純電子煙彈沒有問題,沒想到經採集唾液後,用毒品快篩試劑一驗,果然呈現依托咪酯陽性,毒駕行為無所遁形!員警當場亦查扣含有依托咪酯電子煙彈1顆(毛重6.04公克),全案毒駕情形依法製單,可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12萬元以下罰鍰,違反刑法部分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展現毒品唾液快篩新制成效。

新北市警局表示,快篩呈陽性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1至2年;後續並將依刑事訴訟法程序,由檢察官指揮採集尿液送驗,追查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或毒品罪責;拒絕受檢者,將直接處 18萬元罰鍰,並當場吊銷駕照及移置保管車輛。
根據刑事局統計,去年全國查獲2,169件毒駕案,今年1至9月即達5,468件,較去年同期增加逾1.5倍,新北警方於本(114)年度迄今亦持續執法,查獲毒駕案件計747件。新北市警察局表示,未來將持續結合各分局強化勤務規劃,於事故處理、路檢及重點勤務中同步啟動「酒測+毒測」雙軌檢測模式,務求將危險駕駛排除於道路之外、力護市民安全。

新北市警局長方仰寧表示,毒駕與酒駕同樣具有高度危險性,對用路人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新北警方對毒駕採取絕對零容忍態度,只要毒駕上路,我們就會查、就會辦、絕不寬貸。新制上路後,新北所有員警將嚴格依程序執法,不會因任何壓力退縮。
方仰寧強調,毒駕就是犯罪,我們會用最堅定的決心守護市民。新北市警察局將持續運用科技設備及精準執法方式,全面推動反毒駕工作,避免毒駕危及用路人生命安全,致力打造安全無虞的新北市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