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仙履蘭(Paphiopedilum)名稱源自希臘語「Paphia」(維納斯之意)與「pedilon」(意指涼鞋),因唇瓣形似鞋狀而得名,英文常稱為 Lady’s Slipper Orchid(淑女的拖鞋蘭),其獨特的花型與花色,深受全球賞花人士喜愛。仙履蘭花型典雅、色彩多變,深受全球賞花人士喜愛,然而,因野外族群長期遭受濫採,導致生存數量大幅減少,國際間遂將仙履蘭列入《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以防止非法貿易對物種生存造成威脅。
為與國際保育制度接軌並協助國內仙履蘭產業健全發展,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自1999年起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為農業部)指定為「仙履蘭人工培植場登記制度」驗證單位。多年來,透過與產業及研究單位密切合作,不僅推動人工繁殖種苗與切花外銷產業蓬勃發展,更落實保育與利用並重的理念,展現我國在履行CITES公約及守護瀕危植物上的具體行動。
種苗場指出,根據去(2024)年統計資料,我國仙履蘭栽培產區主要分布於中南部地區,國內生產之仙履蘭種苗主要出口國包含美國、泰國及加拿大等地,年外銷量約達4萬4千株;切花則以美國為主要市場,年出口量約1萬7千餘枝。全國經登記在案的仙履蘭人工培植場共有17家,均已提出仙履蘭出口申請案;2024年度共核准441件出口申請,總出口產值估計達新臺幣1,600萬元,相較於2023年提升5%,顯示我國在落實CITES規範下,仍能兼顧產業發展與國際貿易需求。
種苗場表示,仙履蘭栽培業者若欲申請人工培植仙履蘭種苗或切花出口,須先取得農業部核發之「人工培植場證明書」。至於非實際從事栽培之貿易商,若有出口需求,則可向已取得證明之培植場購買,並由該培植場代為申請該批產品之人工培植證明文件,後續再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辦理CITES出口許可證,即可依程序合法出口仙履蘭種苗、帶花植株或切花。

申請人工培植場證明書之費用為每件新臺幣一萬元,有效期限五年;申請仙履蘭出口證明文件則為每件新臺幣三百元。種苗場提醒,業者如有相關申請事宜或疑問,皆可逕向該場洽詢,以確保出口作業順利並符合法規要求。未來,種苗場將持續強化與產業界及研究單位之合作,協助業者提升國際競爭力,亦將持續落實保育與產業並行的目標,期能在維護生物多樣性的同時,讓我國仙履蘭產業在國際舞台上綻放更耀眼的光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