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民航局指出,遙控無人機新制有關產品登錄與資訊標示相關規定於十二月一日起實施,提醒業者應依新制辦理登錄與標示義務,且起飛重量在二公斤以上者需民航局核准始得進口,如有違規則最高可處以罰款一五0萬元。
民航局表示,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於去年十一月修正發布,規定無人機銷售前必須先完成登錄,並清楚標示必要資訊,經過一年的輔導期於十二月一日起正式實施新規定,新機型公開販售前,無人機業者應及早因應辦理型式檢驗,並依新制辦理登錄與標示義務,如違反遙控無人機相關規定者,將處新台幣一萬元至一五0萬元罰款。
民航局表示,無人機製造廠商應登錄廠牌型號、製造者資料、最大起飛重量、資安檢測合格報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射頻審驗證明,及商品檢驗或型式檢驗證明文件等資訊,並將資訊標示於產品及包裝上。
民航局指出,十二月一日起最大起飛重量達二公斤以上之無人機,進口時須檢具民航局核發之同意文件;未達二公斤者,則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審查同意後始得辦理進口。
民航局提醒,經銷商透過電商平台販售時,亦須加註中文資訊,包含製造商名稱、二五0公克以上無人機須註冊、活動須遵守操作規定以及相關資訊查詢方式等,代理商或經銷商販售亦需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