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違法運送笑氣3萬罰鍰 男存款險遭扣押嚇壞急繳清

張男應於指定期限內自動繳納,但張男未予理會,桃園分署隨即清查張男名下財產。(圖/桃園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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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雅蘭

桃園市一名34歲張姓男子於113年8月間,在蘆竹區大新路一帶,遭警察臨檢查獲車內疑似有2瓶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之鋼瓶,因鋼瓶外觀未標示商品名稱,故移送機關桃園市環境保護局將該鋼瓶送驗,確認鋼瓶內容為笑氣,屬環境部公告列管之關注化學物質,環保局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裁處罰鍰3萬元,張男逾期未繳納,環保局於今(114)年9月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桃園分署先通知張男應於指定期限內自動繳納,但張男未予理會,桃園分署隨即清查張男名下財產,發現張男於金融機構有存款,卻拒不繳納罰鍰,旋即於今年11月間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扣押命令發出隔天,張男隨即來電表示,因有向銀行貸款的需求,如果有扣押紀錄恐怕會被影響,其將於近日內繳清罰鍰。張男終於在11月下旬到場繳清罰鍰,全案清償。

桃園分署指出,笑氣是一種無色,略有甜味的氣體,一旦吸入過量或長期使用,會造成癱瘓、腦部受損、精神混亂等健康上的重大危害,日前媒體報導案例,有數名年輕人因長期濫用笑氣,導致末梢神經及脊髓病變,其危害健康甚鉅,不可不慎。環境部自109年10月30日起,將笑氣公告為關注化學物質,未經許可擅自製造、販賣、運送、使用、貯存笑氣者,可處3萬元至30萬元之罰鍰。時近年末,桃園分署為維護社會大眾健康,防止濫用笑氣,故加強執行滯欠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案件,收案後立刻調查財產、迅速執行,以杜絕笑氣的濫用。

桃園分署也呼籲,吸食笑氣對健康會造成不可逆的重大傷害,切勿因一時的好奇或好玩而去吸食笑氣,遭查獲者更可依法裁罰最高30萬元,傷身又破財,會讓人生再也笑不出來。

吸食笑氣對健康會造成不可逆的重大傷害,切勿因一時的好奇或好玩而去吸食笑氣。(圖/桃園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