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方強力執法展成效 11月行人交通事故件數下降

桃園市警察局推動多元交通安全、擴大行人友善環境及展現對行人安全執法決心。(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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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雅蘭

桃園市警察局為推動多元交通安全、擴大行人友善環境及展現對行人安全執法決心,今(114)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計1萬8935件,較去年同期取締1萬7112件,增加1823件,增加10.65%;行人交通事故1至11月發生1514件,較去年同期發生1753件,減少239件,降幅高達13.7%,行人交通事故大幅下降,有效提升行人道路交通安全。

警方說明,建構行人友善環境為交通共識及政策,日前立法院並於10月28日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加重車輛不暫停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的罰鍰,由原先72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肇事致行人重傷或死亡一律處以最高額3萬6000元,並吊銷駕照,待行政院公布實施日期,請市民務必恪遵法令規定,共同提升人本道路安全。

桃園警方執行「行人交通安全大執法」專案。(圖/警方提供)

警方指出,桃園警方於11月1日起,於立法院修法後啟動為期1個月的「行人交通安全大執法」專案,執法期間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等違規加強執法,今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計4158件,較去年同期取締1989件,增加2169件,增加109%;今年11月執法期間行人交通事故發生180件,較執法前10月份發生196件,減少16件,減少8.16%,執法確能發揮防制行人交通事故之效果,桃警將持續加強執法強度與密度,以強化行人安全及提升安全駕駛意識。

此外,警方提到,市警局團隊於11月期間,並至各集會場所交通安全宣導99場次,宣導車輛駕駛人養成「行人優先」及「停讓行人」之習慣;道路交通工程方面,交通局未來將持續推動行人步行環境防護計畫,包含行人友善區、組合式減速平台、路段阻隔設施、行人安全設施、放大版行人專用號誌等,藉以引導駕駛人減速行駛,提升對行人之注意力,以打造人本道路交通安全步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