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瑞芳警分局依據勤務特性與地區交通狀況,持續強化刑案查緝、路檢勤務與道路安全巡查。員警於多場勤務中憑藉經驗與即時研判,陸續攔查涉毒嫌疑人並查獲毒品通緝犯,執法成果顯著,有效降低涉毒駕駛對道路安全可能造成的風險。
瑞芳警粉局指出,昨(2)日近22時許,員警在瑞芳區建基路執行查緝勤務時,發現一名男子行跡可疑,隨即上前盤查,確認該名66年次謝姓男子為基隆地檢署與臺北地檢署發布之毒品通緝犯。警方依程序執行搜索,在現場起獲疑似安非他命,並完成唾液及尿液檢測,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通緝案移送偵辦。警方表示,能在第一時間將通緝犯攔下,歸功於員警敏銳的觀察力及現場指揮調度的高效率。
瑞芳警分局提到,另12月1日19時許,交通分隊員警於巡邏期間,注意到85年次許姓騎士騎乘普重機車行駛不穩、時速忽快忽慢,疑似無法正常操控車輛。員警立即攔查,經實施測驗觀察紀錄表後,發現其具有多項不能安全駕駛情形及吸食毒品徵候。經進行唾液快篩,結果呈愷他命陽性。警方隨後採集尿液複驗,並將相關資料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指出,主動攔阻危險駕駛,有助降低夜間交通事故風險,提升整體道路安全。

此外,昨(2)日13時左右,警方處理一起機車與自小客車交通事故時,在蒐證、訪談及事故研判過程中,發現68年次廖姓機車騎士具疑似吸毒徵候。員警遂依程序實施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安非他命陽性,後續依法採集尿液送驗並持續調查。警方表示,唾液快篩在事故現場的運用,除可協助釐清事故成因,也能有效避免涉毒駕駛持續危害其他用路人。
瑞芳警分局長沈明義指出,警方現行執法已全面導入「毒品唾液快篩」制度,可於短時間內確認是否涉有吸毒徵候,大幅提升攔阻毒駕的效率,並防止駕駛人心存僥倖上路。未來將持續結合巡邏、路檢及事故處理等勤務,建立更完整的交通安全防護網。
瑞芳警方呼籲,吸毒行為不僅侵害自身健康,若在吸毒後駕車,更可能造成不可逆的交通傷害及嚴重法律責任。瑞芳分局將持續提高見警率、落實查緝作為,與民眾共同守護社區治安與道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