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宗教基本法 內政部反對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十日審查宗教基本法草案。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三個版本草案與超過廿五項法律抵觸,且憲法核心價值就是保障宗教自由,因而沒有必要再制定宗教基本法,以免疊床架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民進黨立委許智傑等人分別提案的宗教基本法草案。

劉世芳表示,中華民國憲法的核心價值就是保障宗教自由,現在宗教基本法三個版本草案與超過二十五項法律抵觸;另也問過內政部宗教事務諮詢委員,約有九成以上都認為宗教基本法需要審慎研議,不宜貿然通過。

劉世芳表示,三個版本草案都有若干條文恐造成宗教自由凌駕於其他自由權利的情形,且草案在宗教事務諮詢委員間未形成共識,多認為現階段並無推動立法的必要性及急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