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男性育兒 育嬰留停津貼有條件增至7個月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勞動部啟動就業保險法修法,除刪除投保年齡上限,也將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只要雙親都領滿六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將各增加一個月津貼,盼促進男性參與育兒。

根據現行規定,育有三歲以下子女的受僱者,可以請最多兩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其中半年可請領投保薪資八成的育嬰留停津貼。勞動部十七日預告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將有條件得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表示,為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的平等,這次增訂規定,撫育同一名子女的雙親都領滿六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在後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依規定各再請領第七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盼能鼓勵雙親共同擔負育嬰責任。

陳美女指出,雙親其中一人為公保、軍保且領滿六個月者也可適用;另考量雙親其中一人已經死亡者,保障單獨扶養子女者的照顧需求,因此也符合要件、給予同等經濟支持。

根據勞動部統計,去年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薪資補助共九萬三千多人,其中男性請領比率由一一0年百分之十九點九九,提升至去年為廿七點零一,成長三成五;六成津貼及兩成薪資補助,共核付一四三億八七一八萬餘元。

陳美女說,以一一三年人數預估,受惠人數約二點二萬人,一年約新增六點六億元津貼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