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辦理災後復原說明會 陳金德:重建須建立在居民想法上

行政院赴光復辦理災後復原說明會,政務委員陳金德表示,重建須建立在居民想法上。(工程會提供)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4年12月23日在花蓮縣光復國小辦理「馬太鞍堰塞湖災後復原說明會」,就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造成花蓮縣光復鄉及鄰近鄉鎮之重大災損,會同各部會廣泛聽取民眾意見與建議,並向地方說明中央整體復原重建方向、目前推動進度。由行政院陳金德政務委員親自主持,並於會中強調,重建規劃必須建立在居民的想法上,中央將持續強化與地方政府、民眾及部落之溝通協調,確保各項復原措施符合在地期待與社會共識。

陳金德政委表示,行政院於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前進協調所的階段性任務告一段落後,隨即成立「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中央協調會報」接手後續重建工作。該會報下設九大功能分組,包括堰塞湖處置組、交通橋梁組、堤防復建及河川疏濬組、協助收容安置組、校園重建組、產業及觀光振興組、農業復建組、環境及公共設施復原組及家園復建組,全面涵蓋災後重建所需的工程面向與民生及產業復甦需求。

工程會表示,中央協調會報由工程會擔任主要幕僚單位,負責整合跨部會資源、協調追蹤各項復原及重建工作。除每月召開工作會報及每季擴大邀請花蓮縣政府、縣議會、光復鄉、鳳林鎮及萬榮鄉公所及原民部落代表共同參與,務求重建策略進度的公開透明,貼近在地實際需求外,陳金德政委亦多次前往當地現地勘查,深入瞭解災區現況及商討具體重建作為。

對於12月23日說明會中民眾詢問的慰助金發放事宜,工程會表示,有關家園復原慰助金適用對象之標準,已請內政部充分落實院長指示「從優(寬)、從速、從簡」原則辦理,並且考量光復鄉多見前店後家之生活形態,對於較難單純區分住宅或非住宅的個案,透過村里長出具居住事實證明,並由受領人附具切結書承擔法律責任,允可認定加速發放流程。另民眾相當關心的中繼安置方面,第一波中繼屋裝修及興建工程預定可於114年底完工,將優先提供給重災戶,並以於115年1月1日入住為目標,讓重災戶能安心過好年,也將持續與原民會合作,傾聽部落聲音,整合部落需求,研議第二波中繼屋的興建。

行政院赴光復辦理災後復原說明會,不少居民前往參加。(工程會提供)

在公共設施及居住環境復原方面,經濟部持續辦理河道疏濬,預定114年底前可完成超過600萬方的疏濬工作,堤防復建工程將於明年汛期前完成,並接續推動高規格堤防及馬太鞍溪右岸的第二道堤防,以提升防洪安全;馬太鞍溪橋部分,交通部預計115年1月底完成鋼便橋,永久橋梁則規劃於115年底完成北上橋梁並開放雙向通行、南下橋梁於116年底完成;下水道系統部分,內政部已核定花蓮縣政府提報雨水下水道清淤、排水明渠及閘門興建等工程,並同步啟動雨水、污水下水道系統及水資源處理中心的重建設置規劃;至於馬太鞍溪南岸被淹沒的大量農田,農業部研擬徵收做為防災造林之用,並同步調查民眾意願當中,也已啟動異地復耕媒合機制,仍可復耕地也辦理土質改良及農機具補助等,協助農業生產逐步復原。

工程會補充說明,本次說明會除針對民眾意見需求即時回應,也跟鄉親報告中央協調會報已在光復車站旁成立駐地工作站,將負責前線的執行協調、復原進度列管、民眾諮詢回應等工作。未來中央各部會將秉持尊重民意、保障安全及永續發展的基本原則,持續推動系統性的復原重建工作,朝向打造宜農、宜居、幸福鄉鎮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