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乘客口角 婦嗆聲殺人 男報警處理

(新店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店警分局昨(28)日接獲110轉報,指稱13時39分於新店區中興路三段與寶中路口公車站牌處(819號公車上),以及14時許於新店區北新路二段七張捷運站公車站牌處(644號公車上),有乘客報案稱遭恐嚇,立即指派轄區江陵所派遣線上警力前往現場查處。

新店警分局指出,經員警到場了解,報案人姚男(49歲)及其女友表示,渠等與被告劉女(41歲)在公車上因細故產生口角,於爭吵過程中,被告劉女以要殺你之類言語對渠等恐嚇,姚男遂而報警;3人於819號公車下車後,渠女友見劉女離去便尾隨至七張捷運站的公車站牌處(644號公車),並跟隨其搭上644號公車,且於車上再次發生爭執又遭劉女言語對其恐嚇及無故推她妨害其人身自由,該公車遂停在現場等員警到場處置。

新店警分局表示,經員警帶同姚男到達七張站公車站牌處,現場已未有衝突,遂帶同姚男及其女友返所製作筆錄提告,惟被告劉女現場不願隨員警返所,後續將另行通知其到案說明;本案俟後續通知劉嫌到案後,立即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