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配合連續假期 營業稅申報期延至春節後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配合農曆春節假期,財政部七日表示,原本一一五年一月份營業稅應在二月十五日前完成申報,考量適逢連續假期,申報期限將展延至二月二十三日,另外網路系統受理申報截止日也將配合順延至二月二十五日。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志忠說明,按月申報營業稅的營業人,依規定申報一一五年一月份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的截止日原為二月十五日,不過考量適逢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展延至二月二十三日。

李志忠表示,考量本次農曆春節期間較長,營業稅網際網路申報繳稅系統受理申報截止日配合順延至二月二十五日為止,同時為方便營業人申報,該系統於新春期間仍照常提供服務,營業人可上傳申報資料,亦可線上繳納營業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