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春節加成 2/11起共12天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自春節連假前三天起實施,自二月十一日凌晨零時起至二月二十二日午夜十二時共計十二天。春節加成三十元已納入跳表金額,並與台北市、基隆市同步實施,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依現場公告之春節運價收費。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許芫綺說,計程車春節加成三十元、夜間(晚間十一時至隔天清晨六時)加成二十元及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表金額收費。其中,夜間加成係由計費表依時間自動加計;春節加成及國道通行費則由計程車駕駛操作設定,計費表上將顯示「春節」字樣。

交通局印製春節加成計費貼紙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交通大隊、警廣及標準局等處,計程車駕駛可至上述地點索取並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提醒及方便乘客查閱。

交通局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市警局除不定期於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外,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將加強執行,呼籲計程車駕駛遵守相關規定。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九千至九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