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近期有業者在網路上販售小型焚化爐,宣稱可自行處理廢棄物以節省清運費用,環境部十九日聲明,自行焚化垃圾不僅嚴重危害環境品質及國民健康,只要設置就可處以二千萬罰款,而非法經營廢棄物處理者 ,則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併科一千五百萬元罰款。
環境部指出,任何廢棄物焚化設施都必須符合排放標準,網路上販售的小型焚化爐並未裝設集塵、洗滌及戴奧辛過濾等防制設備,燃燒廢棄物時會產生大量PM二點五、戴奧辛(Dioxin)及重金屬等劇毒物質。依據空氣汙染防制法,違法設置及操作焚化設備,最高可處二千萬元罰款,並勒令停工。
環境部表示,除了空汙問題,銷售與購置此類設備進行廢棄物處理,涉及非法處理廢棄物,賣家與買家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只要提供土地、設備或非法經營廢棄物處理行為,就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款。
環境部指出,這類於網路平台散布之違法推銷廣告,環境部將正式函文Meta(Facebook)管理單位,指出該類廣告內容涉嫌教唆並誘導民眾進行違法之廢棄物處理行為,嚴重違反我國環保法令與平台廣告刊登政策,要求立即下架相關違規廣告與貼文,並對累犯帳號進行限制。
環境部強調,網路空間並非法律邊緣,任何透過數位平臺推銷非法環保設備之行為,該部將追查到底。並提醒各企業與農戶,廢棄物應委託經政府許可之合法清除處理機構,切勿聽信網路謠言購買來路不明之焚化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