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一五年經濟弱勢就醫補助二月一日起受理申請

經濟弱勢市民亦可透過醫院社工師協助申請補助。 (記者王正平翻攝)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為協助高雄市經濟弱勢市民減輕醫療負擔,已獲核定補助經費五百九十六萬五千元,將自二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符合資格市民可向當地衛生所或就醫醫療院所提出,以獲得必要的醫療補助,惟年度經費有限,若經費用罄將提前截止受理。

衛生局說,本計畫補助對象為設籍高雄市,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經區公所及社會局認定並開立證明的經濟弱勢者,補助項目包含健保部分負擔、住院膳食費、掛號費、健保欠費(每人每年上限三千元)、救護車費用(每人每年上限六千元)、偏遠地區交通費(每人每年上限二千元),以及無健保身分者的自付醫療費用(限健保給付範圍內)每人每年補助總額三萬元為上限。

衛生局統計顯示,截至一一四年度,該計畫已協助七千九百多位市民,累計補助三萬七千多人次,有效降低經濟弱勢市民醫療經濟壓力,保障其就醫權益。過去三年主要補助健保部分負擔費用,補助金額達一千三百多萬元,其次為住院膳食費,補助四百三十三萬元。

衛生局提醒,符合補助資格者,請檢附一一五年相關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本人印章、金融帳戶封面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市各區衛生所申請;若民眾於醫院就醫時以欠費方式辦理,請由醫院開立欠費明細協助提出申請,詳情請向各醫院社工洽詢,或至衛生局官網(https://gov.tw/9Kw)查詢,亦可洽詢衛生局醫政事務科07-7134000分機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