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恐法修正 攻擊國家基礎建設納恐攻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二十二日通過《資助恐怖活動及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防制法》草案,明確定義恐怖活動及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並將攻擊國家基礎建設、重大設施或核心系統等行為納入恐怖活動範圍,作為後續犯罪與制裁規範基礎。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此次修法納入資武擴防制,提升整體法制架構;並設置資恐及資武擴防制審議會,完善目標性金融制裁及可疑交易申報等制度。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草案立法目的明確納入防制資助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並明確定義攻擊國家基礎建設、重大設施或核心系統屬恐怖活動,同時明定提供財物、財產利益或金融服務均屬資助行為。

草案新增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對受制裁者資產凍結情形的通報義務,以及對疑似資恐、資武擴交易的申報義務,補強現行制度漏洞,提升早期偵測與即時攔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