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於一一四學年試辦大專校院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提供八千個名額,每月可獲八千元、一萬元不等,共發給九個月,學生不用申請,由學校主動找出符合經濟不利和成績優異條件的學生,預計今年農曆年前就會核發。
教育部昨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為扶助弱勢及特殊境遇學生減輕就學經濟壓力,政府與各大專每年投入新台幣逾二百億元,推動各項助學措施,此即一一四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試辦計畫。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廖高賢說明,計畫將清寒學生分為A、B組,A組根據學雜費身分類別篩選,如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學生,B組則是符合弱勢助學計畫資格的補助者,如家中有長輩或親人要照顧的學生,都由大學依校務研究系統主動比對符合條件的學生,並審核其獎學金資格。
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司長楊玉惠表示,學生須同時具備經濟不利和成績優異的條件,前一學年學業成績須在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且未受申誡或警告以上處分者;A類有三千個名額,每月發給八千元,B類有五千個名額,每月發給一萬元,共發九個月。
獎學金依現行作業,大多是由學生自行申請,楊玉惠表示,勵學獎學金則是由學校主動找出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審核,若學生同時符合多項清寒獎學金資格,同屬政府公務預算的獎學金只能擇一領取。例如不同部會間或是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清寒獎學金就不能重複領取,至於民間或大專自籌的獎學金,則尊重學校規定辦理。
楊玉惠指出,勵學獎學金採學年度規劃,一一三學年成績符合標準的清寒學生,經審查通過後可獲得一一四學年的勵學獎學金,並採逐月撥給,預計今年農曆年前就會核發;未來將視一一四學年執行狀況和成效,考慮一一五學年是否放寬學業成績標準或核配名額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