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版軍購條例 上限4千億元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二十六日提出「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列舉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等六款採購標的,預算總額上限為四千億元,以一年一期方式編列,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至民國一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國防部晚間回應表示,民眾黨版本僅擷取部分知會美國國會程序之品項,內容不完整,也欠缺專業評估;國軍建案作業係依據敵情考量,確認所需之武器裝備,呈報政院通過,才可編列預算,絕非「以政治宣示取代專業審查」。

民眾黨政策會執行長賴香伶表示,民眾黨團提出的版本有三個核心立場,包括國防投資必須回歸保衛國家安全與強化不對稱戰力的戰略邏輯,特別預算不得成為規避審查的例外工具,以及國防安全、財政永續及社會安全應並行不悖等。

民眾黨團指出,在對美軍品採購項目方面列出六款武器,包括M一0九A七自走砲六十門,精準彈藥四0八0發,預算上限為一二六七億元。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HIMARS)八十二套,預算上限為一二七六億元。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預算上限為三四七億元;標槍反裝甲飛彈七十套共一0五0枚,預算上限為一一八億元。拖式二B反裝甲飛彈二十四套共一五四五枚,預算上限為一一一億元。其他為因應國軍作戰能力急速提升的需求且已取得外國同意售出的項目,預算上限為八八一億元。

黃國昌指出,民眾黨草擬之條例軍品採購總額上限為四千億元,草案規定行政院應於本條例通過後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下列專案報告並備質詢,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籌編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