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宅保留比例 朝野沒共識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二十七日就《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召集黨團協商,針對日前初審時保留的多項關鍵條文進行討論,其中婚育宅保留比例、租屋市場資訊透明化及社會住宅登記平台建置等議題,朝野立場分歧,仍未取得共識,後續將交由立法院長韓國瑜再行召集協商。

《住宅法》修法案經內政委員會多次討論後已完成初審,朝野皆將其列為優先法案。本次協商焦點之一為婚育宅比例是否明定入法。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建議將婚育宅保留比例訂為百分之十,並於說明欄保留地方政府依實際婚育需求滾動調整的彈性,考量各縣市人口結構與住宅需求差異,若一律規定百分之二十,恐影響非六都及離島、偏鄉地區社會住宅配置,排擠在地公務員與教師等服務人力的居住需求。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則指出,百分之十僅反映現況,對婚育家庭保障有限,難以回應少子化問題;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主張,婚育宅應具政策引導效果,至少應有百分之二十的明確保障。行政部門與在野立委意見分歧,協商未果。

至於第十八條「社會住宅登記平台」,牛煦庭認為應建立全國統一平台,作為未來社宅輪候制度基礎;內政部則主張循序推動,避免需求集中造成資訊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