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辦:台美協定簽後 連同MOU送立院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二十七日表示,台灣在首次與美方進行實體磋商談判時,即清楚向美方表達台灣具有「國會保留」的法律條款,未來在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簽署後,將連同台美投資備忘錄一併送交立法院,期盼獲得國會支持。

經貿辦說明,近期韓國因尚未完成國會審議程序,引發美方調升關稅情況,引起外界關注。經貿辦強調,台灣在談判初期即已明確說明,任何協議均須依國內法制,送交國會審議,並非事後才補行程序。

經貿辦指出,台美雙方已於本月十五日的總結會議中,達成多項重要共識,包括台灣對等關稅調降為百分之十五且不疊加最惠國待遇、半導體及半導體衍生品等第二三二條款關稅項目取得最優惠待遇、擴大供應鏈投資合作與雙向投資,以及深化台美人工智慧戰略夥伴關係等內容。

經貿辦表示,雙方並已於同日與美國商務部簽署台美投資備忘錄,後續待與美國貿易代表署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的正式簽署,即可完成整體台美關稅談判程序。行政院已多次對外說明,待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完成簽署後,將把協定文本及投資備忘錄送交立法院,依照憲政程序接受國會審議,並盼朝野各黨團支持談判成果,以確保台灣整體經貿利益與產業發展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