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女大生命案更二審改判無期 中華人權協會發聲明表達不認同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二十九日針對「長榮女大生遭性侵殺害案」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發表聲明,表示無法認同判決結果,並提出強烈譴責,質疑司法未能充分回應被害者與家屬的人權與社會正義期待。

中華人權協會指出,保障人權是司法的核心價值之一,但長期以來,台灣司法實務過度偏重加害者的人權保障,反而忽略被害者及其家屬的權益。協會強調,被害者及家屬為無辜一方,其人權應受到更高程度的重視,方能符合公平正義的基本原則。

協會表示,司法實務若過度強調「接住加害者」與「教化可能性」,卻未能回應被害家屬的痛苦與訴求,不僅無助於實現正義,反而可能對被害者家屬造成二次傷害。協會認為,在死刑或無期徒刑案件中,不應將「教化可能性」作為刑度減免的重要裁量標準。

中華人權協會並指出,本案一、二審及更一審均判處死刑,曾被視為死刑釋憲後的重要案例;然而,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前後判決落差,已對司法公信力造成衝擊。協會表示,近五年最高法院定讞死刑案件數量為零,社會觀感普遍認為,死刑案件經最高法院反覆撤銷發回,最終導向不判死刑,已削弱民眾對司法的信任。

中華人權協會呼籲最高法院,應尊重下級法院,尤其是有國民法官參與之判決結果,正視社會對重大暴力犯罪判決的期待,避免司法體系被視為僅保障加害者權益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