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大型新建物強制設置屋頂光電的新規定預計於八月實施。內政部自二月起將舉辦北中南系列說明會,首場北部說明會定於二月十一日,旨在促進理解與支持。內政部一日表示,將與經濟部共同推廣「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活動,首場說明會將於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舉行,邀請相關主管機關及協會參加,說明新政策的推動方向。
內政部與經濟部去年十二月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規定新建或增建建築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或改建時屋頂面積變更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必須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宗教殯葬類、危險物品類及不宜設置的建築將被排除。
內政部強調,設置太陽光電設備的安全性已在相關法規中規範,並要求需由專業技師出具結構安全證明書。此外,發電設備模組的耐風荷重需達五千四百帕斯卡以上,以抵禦十七級強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