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春節 花蓮縣府提前發放各項社福津貼

花蓮縣政府因應春節將至,各項社會福利津貼將提前於二月十日撥付。(花蓮縣政府提供)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四日表示,因應春節將至,花蓮縣長徐榛蔚關懷弱勢民眾生活需求,二月份各項社會福利津貼將於二月十日撥付,包含低收入戶家庭、兒童及高中職就學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以及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等,確保弱勢民眾基本生活照顧不中斷。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為讓低收入戶家庭能安心迎接春節,縣府將針對本縣十三鄉鎮市低收入戶發放春節慰問金,每戶新臺幣八百元整,共計三千四百四十八戶受惠。

另外,原訂於二月十三日撥付的各項補助,考量春節將至,特提前於二月十日撥付,以協助弱勢家庭及早因應春節期間各項生活所需。

社會處指出,依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自一一五年一月起至一一六年一月止,衛生福利部針對領有相關生活補助且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之弱勢民眾,加發生活補助金,加發標準為:列冊低收入戶每人一千元、列冊中低收入戶每人七百五十元。

社會處表示,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以及特殊境遇家庭符合領取子女生活津貼或子女教育補助者每人五百元。

其中,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一月份加發生活補助金已於一月二十三日撥付,二月份加發生活補助金將依期於二月十日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