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交通部預告修法,擬開放具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式轉向系統的駕艙機車,駕駛須有汽車駕照,路權比照汽車,但不得行駛國道和快速公路最快下半年開放。
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具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式轉向系統三輪機車,將簡稱駕艙機車,駕艙機車的車輛種類跟歐日相同定位為「機車」,領用機車號牌。
交通部規劃開放駕艙機車於國內道路行駛,路權比照汽車,行駛時要繫安全帶、無須戴安全帽,但不得行駛國道和快速公路,駕駛須有汽車駕照,若持機車駕照駕駛最重罰一萬二千元,無照駕駛最高罰三萬六千元。
至於駕艙機車檢驗,需比照小型車辦理車輛新登記檢驗及定期檢驗,包含隔熱紙規定,比照小型車要繫上安全帶,停車則可停放小型車停車格或機車格。
交通部表示,駕艙機車已有在國內正式領牌行駛道路使用的實績,其車身具包覆性具有較高安全性,車身小保有較高機動性,提供民眾出行多元運具選擇,交通部經過跟相關道路用路人團體討論獲有共識,因此預告修法草案,正式對外聽取各界意見。相關法案預告期六十天,加上法制作業期間,最快今年下半年就可以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