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為協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家庭改善居住環境,新竹市政府持續提供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其中修繕住宅部分,市府今(一一五)年每戶加碼三萬元,最高補助十五萬元,以減輕族人居住負擔,讓市民住得更安全、安心。申請期間自三月二日至四月三十日,有需求民眾可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補助。
市長高虹安表示,居住安全是城市治理的重要基礎,尤其對經濟弱勢原住民族家庭而言,一筆修繕補助往往就是改善生活品質的關鍵。市府在中央原有補助基礎上再加碼三萬元,將修繕補助提高至最高十五萬元,盼能實質協助族人改善漏水、壁癌、結構老舊及基礎設備損壞等問題,降低居住風險,提升生活尊嚴。市府也將持續落實社福及原民相關資源,打造更完善的支持網絡,讓原住民族家庭在新竹市安居樂業、穩定發展。
民政處長施淑婷表示,當房屋老舊卻無力修繕時,往往成為家庭沉重的負擔。市府希望透過這項加碼補助,讓族人在面對居住困難時不再孤單,有市府作為最堅實的後盾,該計畫建購住宅每戶補助二十四萬元,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助十五萬元,申請人須為成年人或未成年已婚且具行為能力之原住民自然人,並符合房屋所有權人、具原住民身分之配偶,或申請修繕住宅補助之全體繼承人等資格。建購住宅須於取得建物次年度起算三年內提出申請,且全家人口均無其他自有住宅;修繕住宅則須為屋齡超過七年之自有住宅,因老舊或設備損壞亟待修繕,且近五年未曾接受本要點補助。
民政處補充,該案申請期間為一一五年三月二日至四月三十日,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地點為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區公所受理後,將由市府召開審查會議,依家戶經濟狀況排定補助順序;如年度經費不足或申請案件逾核定額度,將優先補助符合住宅法第四條所定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