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竹市交通流量大且車輛密度高,部分車輛因非法改裝排氣管或引擎設備,於夜間及住宅區行駛時產生高噪音,已嚴重影響市民生活品質。為加強管制噪音車輛,新竹市政府透過「法制層面加重裁罰」及「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雙管齊下,同時推動低噪音、低污染運具與低碳運輸政策,落實「淨零綠生活」理念與行動,進而提高環境品質。
新竹市環保局表示,為有效遏止機動車輛噪音擾民行為,《噪音管制法》於去(一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法,針對製造高噪音或情節重大的違規車輛,除加重裁處最高罰鍰提高至新臺幣三萬六千元外,並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其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若一年內再度違反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其牌照六個月,以強化管制效力。
環保局說明,竹市積極推動智慧治理,持續運用聲音照相等科技執法設備,目前已設置八套固定式、四套移動式及四套車載式設備,鎖定噪音陳情熱點進行稽查,並結合警政、監理單位進行跨機關合作,以有效遏止違規行為。
環保局提醒,車主應依規定妥善維護車輛原廠設備,避免非法改裝。機動車輛如更換非原廠排氣管,須使用經環境部認證之排氣管,或通過法規認可實驗室噪音檢驗合格,並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變更登記後,始得合法上路;未完成相關程序者,仍屬違規改裝,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指出,部分環境部認證排氣管已自去年十二月起屆期失效,喪失認證效力之產品不得辦理變更登記使用,應重新送交法規認可實驗室辦理噪音檢驗並合格後,始得申請變更,請車主於購買及安裝前務必確認相關規範,避免觸法受罰。認證排氣管資訊可至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查詢(網址:https://gov.tw/Cq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