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內政部近日發布統計指出,民國一一四年底原住民人口數達六十二點九萬人,歷年皆呈現增加趨勢,人口數占全國人口比率為百分之二點七,占比逐年上升。各族人口以阿美族廿三點五萬人最多,其次是排灣族十一點四萬人、泰雅族十點三萬人。
內政部近日公布最新統計,至一一四年底戶籍登記為原住民身分的人口為六十二點九萬人,較一一三年底增加百分之二點九,各族人口以阿美族廿三點五萬人占三成七最多、排灣族十一點四萬人占一成八次之、泰雅族十點三萬人占一成六居第三,三者合占原住民總人數七成二,各族人數均呈增加態勢。
若以縣市原住民人口數區分,花蓮縣九點五萬人最多、桃園市九萬人次之、台東縣七萬九四0人居第三。
一一四年原住民年齡中位數為卅四點九歲,等於有一半人口年齡在卅四點九歲以下,較全體國民的年齡中位數四十五點七歲,相對年輕,且原住民扶養比為四十四點二,也比全體國民的四十六點一來得低。
「扶養比」是指每百位工作年齡人口(十五到六十四歲者)所需扶養的依賴人口(0到十四歲及六十五歲以上者)數。
台灣原住民族除法定十六族為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拉阿魯哇族、卡那卡那富族;另被普遍認識的平埔族十族則包含凱達格蘭、道卡斯、巴宰、拍瀑拉、巴布薩、洪雅、西拉雅、馬卡道、噶哈巫、大武壠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