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院黨團五日召開黨團大會,拍板黨版《國防特別條例》草案,規模為三千八百億元加N,逐年籌獲各類裝備,以提升國軍戰力確保國家安全;同時,以此確保採購程序透明,並強化制度監督。
朝野黨團已達成共識,六日立法院會將行政院版國防特別條例付委審查,並與民眾黨團版本併案審查。國民黨團表示,黨版草案將在院會提出,作為後續審查與協商的基礎。
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與立委王鴻薇、馬文君會後召開記者會說明,黨版條例明定,只有符合美國對台軍售程序、符合國軍作戰需求,且取得美方正式發價通知書的採購項目,才適用本條例。
林沛祥表示,美國政府此前通知我方約三千八百億元的八項對台軍售案,包括海馬士遠程精準打擊系統、M一0九A七自走砲、反裝甲無人機飛彈系統、標槍及TOW飛彈等裝備,均屬政府對政府的對外軍售程序(FMS)。國民黨團對此表示支持,並主張儘速推動相關採購。
林沛祥指出,過去拉法葉案等軍購弊案多涉及商業採購程序,因此黨版條例明定,只有符合FMS程序、符合國軍作戰需求,且取得美方正式發價通知書(LOA)的軍售項目,才能納入特別條例適用範圍。此項設計是為確保採購程序透明,並強化制度監督。對於未來可能出現的第二階段軍購,林沛祥表示,條例已明定,若美方提出新的軍售報價書,主管機關應立即研擬第二階段特別條例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立法院亦應召開朝野協商,從速完成審議程序,以分階段方式推動軍購。
林沛祥表示,黨版條例亦要求政府每會期向立法院提出軍購執行報告,並由審計機關依法監督;若軍購執行進度嚴重落後,應送監察機關調查,以確保採購進度與裝備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