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逢甲大學去年六月驚傳校內榕樹倒塌,壓死路過的二十三歲吳姓碩士班一年級男學生,吳母悲痛對甲校長王葳、總務長及廠商等五人提告過失致死罪,台中地檢署實地履勘後,綜合植物專家證詞,發現倒塌榕樹事前無異狀,非專業人士難辨病徵,難認五人有應注意而未注意,均不起訴。吳母十日淚控,校方在去年二月就發現校園內的樹有問題,卻沒防治,檢察官竟然覺得校方沒責任,她不服,已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家屬控訴,逢甲大一一四年二月間修剪樹枝葉由企業呂姓負責人承做,但包括校長王葳、黃姓總務長、葉姓事務組長、趙姓美化隊長等人在內,明知校區忠勤樓前步道旁的榕樹已罹患褐根病且病情嚴重,卻未治療或防護,容任不特定師生通行。
家屬說,兒子六月十三日傍晚五時多行經時,因榕樹褐根病影響倒伏,兒子見狀閃避不及遭樹枝幹壓砸,送醫仍因創傷性顱腦損傷身亡,對校長一共五人提告過失致死罪嫌。
檢方認為,趙姓美化隊長、呂姓負責人雖有園藝經驗,但不具植物病蟲害專業背景,該樹是否染病有倒伏風險,難認是二人能注意事項,因此也無從再向事務組長、總務長及校長分層回報處理,難認五人就本事故有何應注意而未注意情形,偵結予以五人均不起訴。
吳母昨日下午出面,說起已逝的兒子,吳母頻頻拭淚形容,兒子生前很善良、優秀,已經培養成為研究生了,他很乖,白天上課,晚上回家還幫忙顧店,是非常乖的小孩,就此天人永隔,非常捨不得、捨不得、真的捨不得,完全受不了,她淚問「逢甲大學怎麼還我一個小孩?」
吳母說,明知樹有問題,校方卻沒有好好維護,樹倒壓死人了。她也是學校退休,她可以理解學校相關業務人員非專業人員,但校方在去年二月就發現樹有問題,就要防治,這是校方應該做的責任,可是校方沒有做,檢察官竟然覺得校方沒責任,是非常奇特的事情,她已向高檢署申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