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廢棄物暫置場分級管理 5月底前完成全台盤點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台南後壁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場大火灌救十三天才完全撲滅,為避免災害廢棄物造成二次傷害,環境部十一日發布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未來將劃設一、二次暫置場,先進行初步分類後、再進入後端處理;預計今年五月底前各縣市完成第一次暫置場盤點。

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台南市後壁區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場發生大火,場內堆放丹娜絲颱風過後拆除的磚瓦、樹枝與混合廢棄物,估約三十萬噸,堆置高度達七層樓,歷時十三天,直到十二月四日晚間才完全撲滅。

為避免災害廢棄物造成二次傷害,環境部昨日正式發布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依據災種(如水災、地震、海嘯等)特性,以公有土地(如公園、學校、掩埋場)為優先,並劃定「絕對排除的選址紅線」,如河川區域、水源保護區及高災害風險區等。

根據規畫,暫置場採分級策略,區分為一次暫置場,作為災區周邊的緊急前哨站,以快速清除障礙、粗分類為優先;二次暫置場則是作為區域性的集中處理與資源化中心,要求腹地廣大,能進行集中破碎、精細分類與資源化處理。

至於廢棄物的處理原則包含四大方向,包括營建類廢棄物與土方(混凝土塊、磚瓦、土砂及淤泥)、植物類等有機廢棄物(樹葉、落果、受損農作物等)、農漁牧廢棄物(農舍建材、農膜、漁具、蚵架及保麗龍)及一般資源回收物(金屬、玻璃、塑膠等常見物料)。

其中,在「特殊廢棄物處理原則」納入石棉建材、太陽能光電板、廢電池、農藥及化學品等。石棉建材要求處理前須潤濕防止逸散,採雙層包裝並規劃專區貯存;光電板則是光源面朝下堆疊,並覆蓋不透光布以防感電;廢電池嚴禁重壓,應使用絕緣容器存放並遠離可燃物;農藥及化學品等保持原始容器,嚴禁用水沖洗洩漏物,應使用吸附材處理。

環境部表示,目前規畫今年五月底前,各縣市完成第一次暫置場盤點,一次暫置場預估每村里設置一處,最大暫置量能六百立方公尺;二次暫置場則以現有三百九十四處既有掩埋場為主,預估量能三百六十萬餘立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