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最高行政法院十一日針對黨產會對國民黨出售舊中央黨部大樓追徵十一億餘元案,做出最終裁決,國民黨勝訴確定。國民黨表示,再次證明,黨產會多年以政治目的操作、濫行處分的作法,禁不起司法檢驗。
國民黨表示,法院已明確認定,黨產會對於如何認定國民黨是以「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相關土地及建物,始終未能提出具體說明與證據,顯示其處分欠缺事實基礎與法律論證。
國民黨說,司法最終判決撤銷處分,不僅還給國民黨公道,也再次揭露黨產會長期以來「先定罪、再找理由」政治辦案模式。
本案事實十分清楚,相關土地及建物是國民黨於一九九0年依法購得,交易過程並無壓低價格情形;後續亦依法進行重建並於二00六年出售予張榮發基金會,且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施行後一年內依法申報。至條例公布施行時,該資產早已非國民黨所有。
國民黨表示,黨產會成立以來,多次以政治鬥爭思維操作行政權力,不僅濫用追徵權力,更動輒提起訴訟、耗費大量司法與社會成本。該案歷經多年訴訟,最終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正是對其「不當處分、不當追繳、不當濫訴」最好證明。
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表示,尊重司法,但這只是個別案件在舉證與法律認定上的問題,並不是對整體黨產問題的歷史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