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民族工作法律化 恐羅織罪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十三日表示,中共新通過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民族工作」法律化,條文用語模糊且涵攝範圍廣泛,恐使中共得以藉由法律擴張解釋並任意羅織罪名。陸委會並以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案為例,指出相關法律可能被用於壓制不同歷史與文化觀點。

梁文傑指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中共將習近平提出的民族工作理念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法規,其核心目的是強化所謂「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並要求社會各界建立符合官方立場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與宗教觀。

梁文傑表示,在相關法律架構下,若有不被中共認可的歷史或文化詮釋,可能被認定為違背國家統一或煽動分裂國家,並以法律手段加以處理。他指出,條文內容規範範圍廣泛,對言論與文化表達形成壓力。

梁文傑並以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案件為例說明,中共將其視為「煽動國家分裂」案件處理。富察因出版不符合中共官方觀點的書籍而遭定罪,其中包括《沒有墓碑的草原》一書,內容記述蒙古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間遭遇的歷史事件與反思。

梁文傑指出,相關案例顯示,中共對歷史敘事與文化出版採取高度控制態度,對於不同觀點的出版與研究可能以法律方式處理。他表示,若法律條文過於模糊,可能使執法範圍不斷擴大。

梁文傑表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規範對象也可能延伸至中國大陸境外的個人與組織,包括台灣、美國及日本的學界、文化界與宗教界人士,相關發展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