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順利/台南報導
中央三級以上機關人員的職等長年以來都比地方政府機關同等職位人員高一級,考試院基於地方政府權責近年來加重,通過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調整政策,大致提升一個職等,於今年二月一日生效,市府人事處於十四日辦理「職務新階.城市新局」研習活動,鼓勵基層幹部努里任事,強化行政團隊治理量能,提升市政服務品質。
考試院認為,六都、縣市政府和中央基層四級機關薦任職務列等和結構,和中央三級以上機關一直都有相當差距,不利於吸引和留住公務人力,鑑於地方政府事務繁雜程度和業務量都日益增加,實在有必要重新通盤檢討。
新人事制度主要是六都直轄市部分的薦任非主管職務、地方二級機關的一級單位主管職務,列等上限均提高一個職等各地方政府及所屬機關原有或增置薦任最高非主管職務的列等至第八至九職等,涵蓋行政、技術、資訊和社工體系等職務;其次是地方政府所屬機關一級單位主管職務列等上限列第七職等者,均調高為第七至八職等;第三是六都所屬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首長和關鍵職務都重新調高其職等,以符合社會安全網計畫所賦予高度專業和職責複雜加重的業務;另外,大幅降低工程機關委任職務的配置占比,幫助工程機關找到人力的誘因。
趙卿惠副市長於致詞時表示,隨著城市治理議題日益多元複雜,從城市建設到社會福利服務,各項政策推動都需要具備專業能力與跨域視野的行政團隊,期許同仁在新的職務階段中,以更宏觀的視野與更成熟的行政思維,承擔城市治理的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