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第二區未分配土地現金補償 3月19、20日開放領取

塭仔圳第二區土地分配結果已公告期滿。圖為日前舉辦的他項權利清理協調會現場。(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二區)土地分配結果已公告期滿,未受分配土地之土地所有權人,三月十九日至二十日(共計二日)上午九點半至十二點、下午一點至四點,至新莊區公所十樓禮堂(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一七六號)領取現金補償。

地政局指出,土地所有權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土地權狀前往申領,倘為公同共有情形,應全體土地所有權人會同領取並檢附協議書,若無法親自前往領取者,亦可填寫委託書請他人協助辦理。如土地設定他項權利或限制登記,需另外檢附塗銷證明文件、同意書或協議書共同領取,請再多加留意領取時相關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以節省申領時間。

地政局表示,因領取人數較多,為疏散人流,請土地所有權人依照市府今年三月五日公文所載之日期,攜帶相關文件前往領取補償費,倘無法於發放時間前往,自今年三月二十三日起至四月十七日止,仍可攜帶相關文件至地政局重劃科洽辦,逾期未領取者,本府將存入專戶保管,依規定視同補償,後續再依專戶規定之方式申領。

地政局再次強調,土地分配相關問題切勿聽信坊間其他訊息,請洽市府諮詢為準,有任何疑慮可撥打一九九九市政服務專線轉接地政局詢問。更多防詐資訊請參閱新北市地政局「防範不動產詐騙專區」 https://www.land.ntpc.gov.tw/cl.aspx?n=1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