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為確保縣民飲食安全,針對轄內早餐餐飲業啟動專案稽查,共計查核九家業者,並針對高風險即食食品、調味醬及麵條等抽驗 十件產品,全數符合規定,有一業者食材過期,遭裁處六萬元。
花蓮縣衛生局表示,此次抽檢項目包含大腸桿菌、沙門氏桿菌、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及防腐劑及邦克列酸等。抽驗結果顯示,僅一件產品初抽時「腸桿菌科」超標,經命限期改善並進行輔導後,複抽結果已符合規定;另一家業者在作業現場存放逾期食材,已立即要求業者下架,並裁處六萬元罰鍰。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早餐種類豐富,涵蓋熟食、生鮮及飲品,此次專案稽查重點除了檢驗高風險即時食品包括沙拉、飲品、食用冰塊、調味醬及麵條外,也同步檢視業者是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保險、產品來源文件及標示等項目。
稽查結果顯示,多數業者在衛生管理與產品標示上均符合規定。針對違規存放逾期食材之業者,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規定要求立即下架,並依同法第四十四條處以罰鍰。
朱家祥指出,現代外食族群眾多且早餐型態多元,特別提醒消費者,近期氣溫變化劇烈且濕度較高,早餐常見的即時食品如沙拉、飲品、鮮乳或食用冰塊,若在常溫下存放超過二小時,微生物便會快速生長導致食物變質,建議購買後盡速食用,避免將餐點長時間放置於室溫環境,以防食品變質風險。
花蓮縣衛生局強調,早餐業者應落實自主衛生管理,確保製作場所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材應離地置放、遵守先到期先出或先進先出原則,留意食品保存期限。
另外,從業人員每年應接受健康檢查、作業時穿戴整潔工作服帽及口罩、保持手部清潔等個人衛生習慣。衛生局會持續辦理衛生稽查,結合業者的自主管理與民眾的共同監督,協力守護花蓮縣民的餐飲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