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湯平/花蓮報導
吉安分局表示,太昌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在吉安鄉明仁三街與明義二街口發生交通事故,吉安分局立即派員警至現場處理。
吉安分局指出,員警至現場後了解,發現現場張姓男子(五十歲)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明仁三街與明義二街口時,與一名正沿明義二街行駛的李姓機車騎士(二十歲)發生路口交叉撞。
吉安分局表示,事故造成小客車內乘客輕微暈眩,而李姓機車騎士則有顱內出血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經治療後目前仍住院觀察中。經調查,雙方駕駛均持有合格駕照,亦無酒駕情事,詳細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吉安分局強調,此一路段無號誌路口岔路特別,用路人只要稍不留神或心急,便容易發生交通事故,請民眾行經無號誌岔路口時務必遵守「慢、看、停」原則。「路口如虎口」,駕駛人應減速慢行並確認左右無來車後再行通過,切勿因搶快而發生憾事,共同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