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稱鄰居電視聲音太大持刀砍人 殺人未遂判8年4月

 

林男不滿鄰居家中電視太吵,持刀理論時將陳女及施男砍傷,台中地院昨日依殺人未遂罪判林男八年四月徒刑。(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四歲林姓男子不滿鄰居陳女家中電視噪音,去年十月間持刀理論,附近修車廠施姓人員勸阻,林男卻持刀將兩人砍傷,檢方查出林一一二年同樣持刀刺傷鄰居這次又再犯,台中地院三十一日依二個殺人未遂罪一共判林八年四月,可上訴。

檢警查出,一一四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一時多,家住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的林姓男子,稱鄰居七十一歲陳姓女子住家電視噪音太吵,持水果刀前往理論,雙方爆發口角爭執。

附近七十一歲施姓修車廠人員,聽到爭吵聲前往勸阻,不料林男卻持水果刀砍傷二人,造成施男左胸有穿刺傷,受有血胸等傷勢,陳女左後頸部、額頭也有穿刺傷,二人送醫後救回。

林男犯案後返回家中報案,警方到場將林男逮捕,並在陳女住處外查扣凶刀送辦;檢方也發現,林男一一二年間也曾拿水果刀刺傷鄰居等人被法院判刑,可見他有反覆實施之虞,已將林男向法院聲請羈押。

台中地院審理後,昨日依二個殺人未遂罪,各判林男七年二月、六年,二罪應執行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