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民眾所繳交的交通罰款竟然只有百分之十二用於改善交通安全。交通部長陳世凱一日指出,將修法將強制用於安全改善比例增至百分之三十,以加快硬體工程方面改善速度。
民眾黨立委陳清龍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指出,罰單越開越多,但事故死傷案件卻未下降,行人地獄惡名還是無法抹除。據統計,民國一一一年交通罰單共一千三百八十五萬件,死傷事故逾四十七萬件;去年罰單更提升至一千六百三十一萬件,死傷事故總事增加到五十三萬六千件。
陳清龍指出,根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百分之七十五分配給地方政府、百分之二十四給了處罰機關,交給國庫的僅百分之一;而在分配給地方政府部分,僅有百分之十二強制用於交通安全改善,而交通罰鍰收入常被地方政府用於財政缺口使用。
陳世凱指出,開罰單的目的是希望交通能夠更安全,應用於如何改善交通。而現行六都應分配罰鍰金額加上分配給裁罰機關的收入可達百分之九十九,已提出修法希望將強制用於交通安全改善比例提升到百分之三十,期加快硬體工程方面改善速度。
交通部指出,將加速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修法,經與各地方政府討論後,預估六月底前可預告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