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溪堰塞湖復建 10工程核定

花蓮縣政府已通過縣務會議審議,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快四月起陸續動工。(花蓮縣政府提供)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推動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建工作,中央最新核定十件共十一億五千七百四十六萬餘元辦理河川、排水上中下游系統性治理工程、用地取得及清疏,縣府審議通過列墊付案並納入一一六年度預算,四月起陸續動工。

縣府指出,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已盡速依程序辦理採購與發包作業。現正陸續辦理地方施工說明會,力拚於汛期前完成必要防汛措施,強化整體防洪能力。

縣府強調,該十件核定案涵蓋四處重要縣管區域排水,包括麗太溪排水、羅莫溪排水、長橋排水及萬榮排水的系統性治理工程;以及包含兩條光復鄉東富村重要一般排水系統瑪達娜溪、利哈岸溪排水,並涵蓋用地取得、排水護岸、背水堤與清淤工程所需經費。

縣長徐榛蔚表示,縣府將持續全力推動各項復建工程,全面提升防災韌性與基礎建設品質,打造更加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