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月前公布施行,動保政策邁入新里程碑。未來民眾遛狗未繫繩或隨意棄置寵物屍體,最高可處一萬五千元罰鍰。縣府期盼透過制度化規範,全面提升飼主正確飼養觀念,強化動物福利保障,有效控制流浪犬貓族群,深化動物保護與生命教育,促進人與動物和諧共處。
縣長楊文科表示,期盼讓人與動物間秉持友善和尊重,更加落實保護動物權益和照顧動物。自治條例的施行是新竹縣動保工作的新拼圖,未來將更加重視新竹縣動保理念,打造人與動物友善共存環境。
防疫所表示,該條例為補充現行《動保法》之不足,並具體落實縣府推動動物保護施政理念。條例內容明確規範各機關於動物保護業務權責分工,並重點強化飼主責任。
此外,自治條例中亦推動多項動物友善措施,包括鼓勵民眾認領養流浪犬貓並提供相關補助;賦予動保所人員執行動物救援與緊急醫療處置之權限,並明定虐待動物行為人應負擔相關醫療費用。同時,針對流浪犬貓之管理與控制,建立更為完善之處理機制。
該條例亦要求強化動物保護教育推廣,並納入縣府各級學校及教育行政人員進修課程,從源頭扎根尊重生命的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