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聘僱修法 工總呼籲政府給予至少3年調適與配套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全國工業總會十日表示,因應政府推動移工制度修法與國際禁止強迫勞動趨勢,建議應提供產業至少三年調適期並提出配套措施,否則移工招募成本大幅增加,恐衝擊中小企業營運與競爭力。

勞動部九日在立法院報告指出,為協助企業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並強化供應鏈治理,擬修正就業服務法有關扣留證件規定,全面禁止雇主或仲介扣留勞工護照、工作許可等身分文件及收取保證金等行為;並將推動修法,三年內落實製造業及漁撈業雇主須於聘僱契約期間內,支付移工海外招募費及相關費用,逐步符合國際規範。

工總指出,全球人權治理正由企業自律走向法制化,且禁止強迫勞動已與國際貿易規範緊密連結,包括台美貿易倡議及勞動部近期預告修法,均朝此方向推進。不過,相關規範若未妥善配套,恐對國內數百萬家中小企業帶來沉重壓力。

在營運面影響上,工總表示,企業首當其衝的是移工招募成本增加。依國際人權報告,部分來源國移工來台前需支付高額仲介費,例如越南勞工費用可達六千美元(約新台幣十九萬元)。若新制要求雇主全額負擔,將使企業用人成本大幅上升,壓縮獲利空間,甚至可能影響產業競爭力。

工總也指出,台灣製造業逾九成為中小企業,普遍仰賴仲介處理移工事務,對國際勞工組織所定義的強迫勞動指標認識不足,恐因法遵落差而面臨國際貿易制裁風險。雖然政府推動直接聘僱制度,但目前海外據點主要集中在菲律賓,且申辦程序繁複,中小企業仍難以負擔相關行政成本。

針對制度推動,工總建議,政府應在修法前提供至少三年的調適期,並給予必要的行政協助與補助,讓企業有時間因應成本與制度轉變。